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关于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备案制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5]397号)规定的程序,经审核、备案,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职称 | 拟聘岗位 | 备注 |
宋永利 | 男 | 研究生 / 博士 | 副教授 | 理学院教师 | C 类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 教技函 [2011]95 号 ] ) |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或监察处反映或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举报电话: 28869727、28865047.
杭州师范大学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