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3月《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学历/学位 |
市社会管理指导服务中心 | 张懿 | 00700013303 | 女 | 大学 |
公示时间:从2016年8月5日到8月15日,共7天(休息日除外)。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政治部(或纪检组、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9--82469157
通信地址:金华市委政法委员会(双龙南街801号)
邮政编码:321000
中共金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