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条件
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户籍不限。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或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身体、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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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828 次 日期:2016-08-08 09:5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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