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
1.考生资格复审。8月6日上午10:00—下午16:00由县教育局人秘股、人社局人事股负责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包括审查考生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已注册的就业报到证(或择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单及自学考试准考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明,婚迁人员结婚证)等,并按附件2表格内容详细记载资格复审情况。复审不符合条件或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和录取资格。
2、考务准备。考务办公室组织考官、考务人员按时进入考点。应试人员按规定的面试时间,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指定的面试候考室。
3.确定面试顺序。8月9日早上7:00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室,现场点名,在纪检人员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考场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未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4.面试人员抽题。开考前40分钟由引导员按照面试顺序,将面试人员带入面试准备室,抽取面试试题,并进行30分钟的准备。
5.考生进行面试。开考后,由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将应试人员引导至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主考官宣布开始后,正式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后,由引导员引出面试室,安保人员督促考生尽快离开考点。
6.考官评定打分。考官按面试评分表内容逐项打分,总分值为100分。各考官填写终评得分并签名后交记分员,记分员收取评分表,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出其他考官打分之和的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数据统计员、主考官在《面试成绩汇总表》签名。
7.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将面试成绩汇总表(附件5)含电子版于8月10日中午12时前报送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由市考务办公室将在庆阳市人社局网站和庆阳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