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15日 | 0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计价 | |
10月16日 | 0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
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诚信报名参加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 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报考条件
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9:00至8月10日16:00,资格初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8月8日9:00至8月12日16: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9:00至8月15日16:00。具体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期间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3、向所在单位提交《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根据报名条件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同时根据免试条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出具加盖公章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和《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4、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办理资格初审手续。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考试审核窗口(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北、临沂市就业保障服务大厅1楼(东门进入),联系电话:0539—8609927,联系科室: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盖章后的《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提供);
(5)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6)盖章后的《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6、应试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二)初次报考应试人员可于8月10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在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三)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四)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6日14∶30。
(五)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区。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23. 造价工程师 | 04. 考全科 | 01.土建 | 1.建设工程计价 |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 | |||
02.安装 | 1.建设工程计价 | ||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5.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 |||
02. 免二科 | 01.造价 | 1.建设工程计价 | |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八、考试大纲及用书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本次考试不涉及“营改增”的政策变化部分,仍以上述教材为准。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名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禁条件不符、伪造证件、挂靠单位、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报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挂靠单位报名、为报考人员提供单位挂靠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