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高中、中专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于8月1日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行政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6369871;6224003
信阳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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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阳人才网 阅读:1033 次 日期:2016-08-02 10:4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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