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林婷婷等58名同志(附件1)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因无合格人选,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二、良庆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邕宁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二、兴宁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二、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二、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二、良庆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岗位三等7个职位共取消或减少录用计划11名(附件2)。〕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岗位二、邕宁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一各1名考生未完成体检,2名人选暂缓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7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530021
监督电话:0771—5679021、0771—2619001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日
附件:
1、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b19c5591-1478-4e10-ab37-a6550121cb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