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刘飘扬等7位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科(档案管理科)科员、南宁市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络信息科科员、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再就业服务科科员、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指导科科员等4个职位拟录用人选暂缓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7月29日—8月4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邮政编码:530022
监督电话:0771—5505266、0771—5509012
附件: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89ae22ef-7616-463c-a96b-a652011d50f2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