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唐林等35名同志(附件1)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因无合格人选,南宁市辖区及派出检察院侦查岗位一、侦查岗位三等2个职位共减少录用计划3名(附件2)。〕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7月29日—8月4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2号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政编码:530022
监督电话:0771—5877650、0771—2619001
附件:
1、南宁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cce3fde0-5bff-4968-8ff4-a65201009e3a
2、南宁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或减少计划职位表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