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第二次)认定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请各位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员于7月20日到海盐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武原镇枣园西路368号627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必须凭本人身份证;若代理领取,必须凭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经签名确认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如果不在上述时间内领取,请电话联系86121857。
海盐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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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宁市人才网 阅读:1343 次 日期:2016-07-13 17:5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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