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以及《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核、专业知识考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程序,拟聘用兰英、卜凡、张贻钰、夏焜、代丽佳、詹恒、于楠、赵太萍、何超君、杨爽、邱科、周渊澄、李铭玉、张磊、方鹏等15位同志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拟聘用曾川和高静等2位同志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工作。
公示时间七天(节假日除外),从2016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电话:2272644)、纪委监审处(电话:2273012)反映。
特此公示。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7月11日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lspta.gov.cn/NewsDetail.aspx?ID=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