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外来人才落户乐清、服务乐清,现将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对象
服务于我市的引进人才子女,且符合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按居住地就近入学。
二、申请人员
申请人员为引进到我市的专业技术类人才、企业经营管理类人才和高技能类人才。三类人才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审核流程和学校范围分别对应附件1、2、3、4。
三、其他
该文件印发后,《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乐教〔2009〕33号)和《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乐组通〔2016〕31号)停止执行。
(备注:2016年申请时间截止到7月18日)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0日
下载附件:
高技能类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
经营管理类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
引进人才子女义教阶段有关学校
专业技术类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