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庆政办发〔2015〕6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聘部分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岗位:隆宫乡综办工作人员、举水乡党政综办工作人员等岗位(详见附件);
2、招聘名额:13名;
二、见习时间:3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招聘对象:
毕业1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本次时间统计截止至报名当日);
四、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专业不限。
五、工资待遇: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校毕业生见习训练基地有关规定。
六、招聘办法:采取公开报名,面谈后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7月8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联系人:叶龙,电话6122681。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一式两份)、个人简历、一寸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根据报名结果,经面谈后择优聘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