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贵州省2016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州2016年州、县、乡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选调生面试及体能测评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州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有关要求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 面试时间
我州面试工作定于2016年7月9日、10日进行,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及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请于面试当日7:20起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8:1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四、面试地点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兴义市凤仪路2号(机场大道)
五、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6年7月6日至8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7:30
2、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以下地点领取:
⑴报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强制戒毒所)职位的考生,请到黔西南州公安局政治部(兴义市建设路27号)领取。
⑵其余考生请到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兴义市建设路29号)领取。
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 体能测评有关事宜
报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法警、强制戒毒所)职位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请进入面试考生务必于2016年7月15日上午7:30前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兴义中学参加体能测评。
2016年7月15日上午8:10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七、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面试人员须知》,由于参加面试人员较多,可能会出现交通拥堵现象,请按面试时间要求提前到达面试考点。
2、考生如另请他人代领《面试准考证》,代领人须同时持考生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生委托书方可代领。
3、 我州有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招录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www.qxnzzb.gov.cn/)、“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59-3223231
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859-3229852
州公安局政治部: 0859-3292019
附件一:《黔西南州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7月9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二:《黔西南州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7月10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1-2详情请参考:http://www.qxnrsj.gov.cn/xxdt/gzdt/2016-06-29/6201.html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