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乐清市委党校在全市范围内选调公务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办公室文秘岗位。
二、选调要求
1、乐清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身份,工作满3年以上(2013年6月1日前参加工作,新录用镇街公务员在镇街需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2、1981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
三、选调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6月27日—7月1日上班时间,到乐清市委党校行政楼508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61566333。
2、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填写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考试资格。报名人数不足3名的则取消本次选调。
(二)笔试
笔试侧重综合文字写作实践应用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生参加笔试前应取得所在单位签署的同意选调意见。
(三)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等。
(四)选调
根据笔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市委党校校委会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公示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中共乐清市委党校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附件: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