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现将玉林市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体检与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1.体检、考察人选名单: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黎海秀等49人为体检、考察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其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以上,方为合格。报考按实际缴费人数笔试开考职位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博白县纪委办公室综合职位(职位代码:259224028001)、博白县双凤镇综合职位(职位代码:259224030001)、博白县永安镇综合职位(职位代码:259224032001)、博白县顿谷镇综合职位(职位代码:259224033001)、博白县英桥镇综合职位(职位代码:259224039001)、博白县菱角镇综合职位(职位代码:259224041001)6个职位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均在1:1以下,报考职位为按实际缴费人数笔试开考职位,其中博白县纪委办公室综合职位、博白县双凤镇综合职位、博白县永安镇综合职位、博白县顿谷镇综合职位所在50考场的平均分为75.56,以上4个职位面试合格成绩为70.56分;博白县英桥镇综合职位、博白县菱角镇综合职位所在51考场的平均分为76.78,以上2个职位面试合格成绩为71.78分。
2.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集中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7:20。
4.体检集中地点:中共玉林市委党校(玉林市教育中路92号)教学楼第二报告厅(考生可乘坐2路、3路或11路公交车到党校站下车)。
5.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当天每人预收310元,请考生自备好10元零钱)。
6.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参加体检,不得迟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生须携带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一支。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二、考察
1.考察方法:区外的考察对象采取去函委托高校考察的办法,区内的考察对象采用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实地考察的方法。
2.考察时间:2016年6月22日—2016年7月20日。
3.其他事项:请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填写《玉林市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考察信息表》(附件2),于6月20日前将附件2(电子表格文件名格式:职位名称+考生姓名)发送至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电子邮箱(ylgwyglk0003@163.com)。未按时提供信息或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无法考察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联 系 人:吴 敏
联系电话:0775-2806803 18907750910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2016年6月18日
附件:
1.玉林市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体检、考察人选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yl.gxrc.com/ds/yl/Article.aspx?ArticleID=7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