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运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武当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武当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武当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武当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555、湖北代码:97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经济特区通神大道6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类型及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基本情况
武当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北武当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举办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道教第一仙山、享誉海内外的著名世界文化遗产、国家五A级风景区——武当山。校园布局恢弘大气,绿色生态特色鲜明,道教文化底蕴深厚,环境优美宜学宜居,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学校毗邻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地丹江口水库、世界著名的汽车城十堰市。
学校占地400余亩,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校园基础设施先进,功能配套齐全。教学楼、图书馆、多媒体教室等为学生提供完备优雅的学习环境;体育馆、武术馆、健美操馆、综合馆、网球场提供良好的教学训练场地;国家5A级武当山旅游景区、国际养生胜地太极湖、武当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武当山国际旅行社、武当山客运中心、武当国际武术培训中心、武当国际武术研究院、武当金银商业街、5星级武当建国饭店等企事业单位可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实训岗位;学生公寓、学生食堂、银行超市等为学生提供优质的生活保障。
武当职业学院内,有经省教育厅批准、由武汉体育学院与湖北武当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已于2014年开办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等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武汉体育学院调配了100余名专任教师前来执教。武当职业学院与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教学资源共享。
学校现开设有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财务管理等五个具有地方特色和社会需求的专业。学校秉承“产教对接,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坚持“依托武当,特色兴校,服务需求,协调发展”的办学思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方案,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部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19- 5906111。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投挡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报考我校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校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部门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收取。学校根据不同专业办学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专业学费标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学费标准: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专业为9000元/年;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财务管理专业为11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
第十九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我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严格贯彻国家普通高校有关奖励政策,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三是指导学生办理贫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四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第二十条 毕业与就业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武当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采用推荐就业,订单培养就业,招生招工一体化就业等多种就业门路。有志升学者,依照当年省教育厅有关专升本文件规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719-5906333、5906151、0719-5906222(传真)
网址:www.wdzyxy.com
学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经济特区通神大道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