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大连市教育局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

来源:大连市教育局   阅读:1339 次  日期:2016-05-17 15:19:44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大连市教育局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三、考生要携带必要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等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

五、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迅速前往面试考场。

六、备课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教师询问面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大连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与认定工作通知
下一篇:大连市教育局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补充通知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大连市教育局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辽宁省教师资格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