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残联等四部门《盐都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都政办发〔2011〕7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选拔热爱残疾人事业、素质高、能力强的残疾人在基层开展残疾人工作,决定在全区各镇(区、街道、中心社区)各选聘一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选聘岗位所在镇(区、街道、中心社区)常住户口,全日制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45周岁(1966年1月1日—1993年12月31日出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会电脑操作、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报名地点:盐都区残联(盐都新区日月路8号)。
报名者到户口所在镇(区、街道、中心社区)残联领取报名登记表(可在区残联网站下载http://www.ycydcl.org.cn)。各镇(区、街道、中心社区)残联、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盖章。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镇(区、街道、中心社区)签字盖章的报名表;(2)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3)全日制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残疾人工作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计算机操作以Word、Excel为主。
2.面试。面试人选比例,以及考生最后综合成绩构成比例由区残联确定。
3.体检。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各招聘职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某职位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对拟选聘的专职委员在各镇(区、街道、中心社区)辖区内和区人事人才网、区残联网站等媒体公示5天。
5.考察。由区残联牵头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予以登记认可。
6.录用。并对拟选聘的专职委员给予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区残联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内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专职委员实行一年一聘制。
四、待遇
镇(区、街道、中心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在镇(区、街道、中心社区)残联实行全工作日上班制,工资不低于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1、如某一选聘职位空缺时,可从其它镇(区、街道、中心社区)成绩合格的落聘人员中,在本人服从调剂的提前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2、报名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聘用人员中被查出有假冒证件及其他虚假材料者,立即解聘。
监督电话:区纪委:88426005 区残联:88116720
盐都区残疾人联合会
盐都区财政局
盐都区民政局
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