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肖大芝、陈晓云等2名同志(附件)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5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横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5月11日—5月17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横县横州镇江滨西路9号县政府大院3号楼212,邮政编码530300
监督电话:0771—7211946、0771—5509012
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1日
附件:南宁市横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b1b1303a-67a5-4098-b936-a6030117c3e1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横县司法局 | 南宁市横县横州司法所 | 司法助理员010267001001 | 肖大芝 | 女 | 汉族 | 15101092206 | 125.1 | 77.6 | 202.7 | |
2 | 南宁市横县食品药品监督局 | 南宁市横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 稽查员二010282001002 | 陈晓云 | 女 | 壮族 | 15101143014 | 120.9 | 73.2 | 3 | 19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