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现定于5月13日进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招考聘员笔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
二、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题型为申论。
三、考试地点
增城区人民检察院7楼会议室(届时请按指引进入考场)
四、考试步骤
1.考试前30分钟,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发给应试人员答题纸,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发放试卷。参考人员在答题纸上按要求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此间,参考人员可以同时阅读考试说明。
2.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参考人员开始作答。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参考人员应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人员收回试卷、答题纸,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五、有关要求
1.参考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通过资格审查报名表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的一律不得参考。
2.参考人员车辆应统一有序停放。
3.参考人员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照安排的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迟到超过30分钟的不得入场考试。
4.参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参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在答题纸张上留有与答题内容无关的任何信息。考试期间,参考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入座。
5.考试结束后,参考人员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抄录试题,否则,将取消其考试成绩,终止考试资格。
如有疑问可咨询电话:020-66268017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