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1月26日发布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中《2016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聘公告》现场初审程序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设岗部门 |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现场初审时间 | 现场初审地点 |
金融系 | 教师 | 金融学 | 1 | 4月27日(周三)9:00——10:00 | 教学楼518室 |
旅游系 | 教师 | 空乘、航空服务专业 | 2 | 4月27日(周三)8:30——12:00 | 教学楼223室 |
旅游管理类、语言类(英语、韩语) | |||||
基础教育学院 | 贯通项目教师 | 语文 | 1 | 4月27日(周三)8:30-9:30 | 教学楼228多媒体教室 |
艺术 | 1 | 4月27日(周三)9:30——10:00 | |||
体育 | 2 | 4月27日(周三)10:00——10:30 | |||
数学 | 2 | 4月27日(周三)12:30——13:00 | |||
化学 | 1 | 4月27日(周三)13:00——13:30 | |||
物理 | 1 | 4月27日(周三)13:30——14:00 | |||
英语 | 1 | 4月27日(周三)14:00——16:00 | |||
高职教师 | 计算机专业 | 1 | 4月27日(周三)10:30——11:00 | ||
教学管理 | 计算机、教育信息技术相关专业 | 1 | 4月27日(周三)11:00——11:30 |
说明:
一、现场初审地址均为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学院校本部。凡是完全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现场初审,不再另行通知。请于初审时间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三、现场初审须提供的材料:
1、《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正反页打印一式三份,本人手写签字确认。
2、身份证原件。
3、大学本科(第一学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暂不提供最终学历材料)。
4、本人户口卡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在校生,复印件需学校盖章。
四、不符合招聘条件、未按照招聘程序报名、未按要求携带初审材料的应聘者,现场初审不予受理。
五、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