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达到北京市划定的公共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55分以上(退役士兵专科毕业生公共外语最低控制线40分以上)。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专业考生总分达到130分以上;其他专业考生总分达到150分以上。
3、按照各专业考生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
二、各专业录取情况
根据录取原则,我校各专业录取最低分见下表:
专业 | 录取最低分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1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37 |
公共事业管理 | 159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84 |
会计学 | 195 |
机械工程 | 13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55 |
旅游管理 | 184 |
市场营销 | 204 |
物流管理 | 196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54 |
退役士兵(公共事业管理) | 168 |
我校2016年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全部结束,外语不降分。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