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包括:
1、主考项:声乐、器乐、舞蹈。考生可任选其中一项作为主考项。
2、必考项:视唱或视奏、舞蹈即兴表演。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此项考试,其中声乐类为视唱,器乐类为视奏,舞蹈类为舞蹈即兴表演。
二、考试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
总分满分为180分。按照主考项120分、必考项60分评分,艺术特长生资格考试的总分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总分=主考项得分+必考项得分。
主考项:
(一)声乐
1.考试内容:演唱歌曲1首, 内容包括: 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曲目自选,需自带伴奏,不提供现场伴奏,限时8分钟。
2.考试形式:现场面试,考生背谱演唱。
(二)器乐
1. 考试内容:
(1)乐器种类:各类西洋乐及民乐(西洋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长笛、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打击乐(主要为定音鼓、小军鼓)。民乐:唢呐、竹笛、笙(抱笙)、二胡、古筝、三弦、大提琴、低音提琴、琵琶、柳琴、扬琴、中阮) 。电声乐器:吉他、贝斯、架子鼓、键盘乐器。乐器自备。
(2) 演奏曲目必须是中外器乐作品中的中等程度以上的曲目,自选曲目1首,限时10分钟,不允许带伴奏。
2. 考试形式:现场面试,考生背谱演奏。
(三)舞蹈
1.考试内容:
(1)舞蹈种类: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
(2)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限时5分钟,需自带伴奏,不提供现场伴奏。
2.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
必考项:
(一)视唱
1.考试内容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或简谱)。考生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范围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民族五声、七声调式内,含变化音;节拍为2/4拍、3/4拍、4/4拍;节奏型包括切分、附点和三连音等,含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视唱题由评委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2.考试形式:现场面试
(二)视奏
1.考试内容
视奏题:单声部或多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或简谱)。 考生视奏旋律一首,视谱即奏(无准备时间)。范围在:音乐类型为古典音乐,现代音乐,民族音乐等;节拍为2/4拍、3/4拍、4/4拍、3/8拍、6/8拍;节奏型包括切分、附点和三连音等,含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视奏题由评委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见谱即奏。
2.考试形式:现场面试
(三)舞蹈即兴表演
1.考试内容:音乐即兴表演或命题即兴表演,时长为5分钟左右
2.考试形式:现场面试
三、考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考试费用:艺术特长生加试费60元
考试报到时间:2016年4月14日下午13:30-15:30
考试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9:00
考试报到、等待地点: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实训楼C404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声乐和舞蹈考生请自备伴奏音乐,并于报道时带来,格式要求:mp3或wav。
器乐考生除钢琴外请自备乐器。
艺术特长生资格考试工作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