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
学校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专业综合课代码 | 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 |
1605 | 01 | 环境设计 | 2年 | 90 | 52 | 理论测试:设计史 职业技能测试:设计基础 |
02 | 数字媒体艺术 | 2年 | 90 | 52 |
说明:所有招生专业均为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二、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
1、设计史科目考试大纲:
(1)设计概论:①了解设计的产生、发展;②掌握设计的社会功能;③掌握设计领域的划分;④掌握研究设计原理的关键问题。
(2)设计语言:①了解视觉语言与听觉、味觉、嗅觉、触觉语言的关系;②掌握视觉语言的稳定性与变动性;③熟练视觉语言的象征。
(3)艺术设计形态学原理:①了解艺术设计形态学的作用;②掌握形态构成规律;③熟练形态的分解与重构。
(4)设计思维:①掌握抽象思维与意象思维;②掌握抽象思维与意象思维在设计中的作用。
(5)设计与心理:①了解视知觉原理及其规律;②了解时尚心理与厌倦心理。
(6)设计与文化:①了解设计与文化的关系;②掌握古典文化、现代文化、后现代文化;③掌握文化的进化对设计的影响;④掌握文化对设计师风格的影响。
(7)设计与环境:①掌握自然环境对设计的影响;②掌握社会环境对设计的影响。
(8)设计与科学:①了解仿生学与设计;②掌握科学中的结构与设计中的结构;③了解人体工程学与设计。
设计史科目考试参考教材:《设计原理》,辽宁美术出版社出版,杨滟君编著。
2、设计基础科目考试大纲:
(1)造型基础:①形象塑造丰富深入;②素描关系准确、空间层次分明。
(2)抽象思维能力:①能够根据文字内容进行联想、创作;②创意形式与文字内容相吻合。
(3)形态表现能力:①线条运用熟练;②主体形象突出;③形象构成因素生动,具有鲜明的个性。
(4)画面构成:①画面构图结构完整;②注重形象之间的有机协调统一。
设计基础科目考试参考教材:《感物写象》,辽宁美术出版社出版,肖福科编著。
三、报名和考试
1、各生源学校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5日-4月15日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5月9日-13日由考生所在学校发放准考证。
2、第一志愿报考大连工业大学的考生到大连工业大学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考试和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
3、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试卷分值 | |
2016年5月21日 | 9:00-11:00 | 外语 | 120分钟 | 150分 |
14:00-16:00 | 计算机 | 120分钟 | 150分 | |
2016年5月22日 | 9:00-11:30 | 设计史 | 150分钟 | 200分 |
14:00-16:30 | 设计基础 | 150分钟 | 100分 |
4、外语、计算机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形码正确贴到答题卡指定区域。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将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涂黑,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书写,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5、考生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需自备绘画工具(如画笔、画板等)。
6、考生可于6月14日起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四、录取
1、录取工作于6月15日-6月24日在辽宁省招考办进行,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2、录取方法:
(1)辽宁省招考委按外语、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对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英语、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学校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参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学校确定)的考生,辽宁省招考办不予投档。
(2)专业综合课成绩统一划定录取资格线,理论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录取资格线。
(3)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辽宁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组织。
3、在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考生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学校根据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人。
2、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六、招生咨询和申诉渠道
1、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801室)
电话:0411-86323661
电子邮箱:zsbgs@dlpu.edu.cn
网站:http://zsb.dep.dlp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新浪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weibo.com/dlpu86323661
腾讯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t.qq.com/dlpu3661
2、申诉渠道
申诉部门:大连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处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915室)
电话:0411-86323653
电子邮箱:jjjc@dlpu.edu.cn
网站:http://jiwei.dep.dlpu.edu.cn
【特别说明】本简章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辽宁省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或辽宁省最新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