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1名合同制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工计划(详见下表)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 | 招收计划数 | 学历 | 专业 | 性别 |
20160101 | 市场管理员 | 1 | 本科 | 文秘、法律法规、食品质量与安全、建筑工程管理类、电器类、机械类。 | 男 |
二、招工对象及条件
1.绍兴市上虞区生源或绍兴市上虞区户籍的本科毕业生。
2.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
三、招工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上虞区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办公室(曹娥街道舜江西路96—102号)
(3)报名者随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绍兴市上虞区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报名表》一份(表式见附件,由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
(4)报名者如有工作单位的,报名时应提供现有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经资格审查合格后,2016年4月20日请登录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syrc.org,下载准考证。
2.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
(1)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笔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收计划数,按1:3比例(其中招聘指标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进行测验。面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3.体检
根据招工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予以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
5.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其他
1.应试者一经录用,由用工企业与录用考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计发、社会保险办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2、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收计划数2倍的,核减该岗位招收计划。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3.本招工公告未尽事宜,由区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区粮油批发交易市场:82082992、82917600
监督电话:区粮食局82214852。
绍兴市上虞区粮油批发交易市场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