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厢区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的通知》(莆城政[2016]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参加2016年城厢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奖励加分进行审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地点:时间2016年5月5-6日,地点城厢区教育局办公室(307),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认定对象: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的人员。
三、提供材料:1、“三支一扶”等人员提供省相关部门颁发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农村“独女、二女”提供《农村“独女、二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原件;3、其他奖励加分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0594-2677566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