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中职生报考本科院校职业技能测试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8号)要求,现将2016年高职招考中职生本科职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报名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文化课成绩在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欲报考本科院校的所有中职考生。
其中,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由于已参加专业省级统考,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但专业省级统考达到本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本科录取,录取时直接使用文考成绩。
二、测试内容
具体详见《2016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闽教考〔2016〕2号)。该考试大纲已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下载查阅。其中,本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率为实际参加测试考生数的80%。
三、组织管理
本科职业技能测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按类别在有关高校设置测试点并委托其具体实施。具体如下:
1.交通运输类和制造类测试点设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土建类测试点设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3.医药卫生类测试点设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4.农林牧渔类测试点设在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相思岭校区);
5.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类测试点设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龙腰校区)。
四、时间安排
1.本科职业技能测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9日-10日期间举行,各类别具体报到和测试时间附后。
2.所有符合测试条件的中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16年高职招考准考证(准考证遗失的,可于测试前到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补办),到指定地点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并遵照测试点要求参加测试,逾期不再受理。
3.测试结果将于4月15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凭本人账号及密码,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招考”栏目查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