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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工作开展通知

来源:合肥学院研究生教育网   阅读:2228 次  日期:2016-04-08 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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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环境工程系及相关导师:

为做好我校201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请根据《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校外导师的选聘工作。现将2015级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导师遴选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熟悉和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特点和要求。志愿为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提供支持。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乐于助人,善于协作,身体健康。

3.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实践经验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担任过工程管理、工程设计或技术研究项目负责人;或参加过工程管理、工程设计或技术研究项目2项以上(前3名)。

(2)近5年,具有相当于地市级及以上单位主持鉴定的科研成果1项;或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科技奖1项;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

二、遴选程序

1、拟聘校外导师需填写《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交至生物系,由生物系统一审核,报研究生处备案。

2、校外导师的聘书由研究生处发放,一般聘期为5年。

三、其他事项

1、校外导师的选聘直接关系到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校声誉,请务必严格把关。

2、所选聘的校外导师要符合《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尽可能保持校外导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已聘为我校校外导师名单见附件1)。

3、所选聘的校外导师应是合作育人基地(学生项目学习和学位论文创作的实践基地)的技术和管理骨干,确保校外导师能进行有效指导(学位论文创作的实践活动应在校外导师所在单位完成,学位论文创作的实践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4、请于4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审批表》(见附件2)纸质版、校外导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汇总后统一交至研究生处。同时将审批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研究生处邮箱:yjsc@hfuu.edu.cn。

联系人:郭立梅 联系电话:62158048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6年4月7日

附件1:已聘为我校校外导师名单附后

详情请查看: http://www.hfuu.edu.cn/yjs/a8/77/c3535a43127/page.htm

程甲辰、丁振强、丁志松、宁峰、韩厚强、韩蔚、洪顺坤、侯红勋、姜永祥、孔为丽、李鹤、李菁、李涛、李文兵、刘帮樑、牛宏顺、齐正斌、史昊然、王淦、王传华、王强、邬锡斌、吴东彪、熊耀华、闫晓明、殷福才、张庚福、张纪黎、张良璞、张勇、赵俊超、朱守诚

附件2: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审批表

附件3:合肥学院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基本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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