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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华东理工大学   阅读:967 次  日期:2016-03-25 10: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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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我院2016年不接受校外考生调剂,只接受学院内对应专业之间的调剂。

对应专业如下: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和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和085210控制工程;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085211计算机技术。

二、面试分组:

我院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085210控制工程分组:按考生总分由高到低S型随机分组产生。随机产生的面试小组在面试开始前考生通过抽签来决定面试先后次序(含各专业)。

三、面试成绩:

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由小组秘书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但同一个专业分组面试的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都进行组和组之间的加权处理,取加权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录取:

我院各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五、调剂政策: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面条件:

1)参加复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分数要求,但未被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及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

4)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调剂申请。

2、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不再单独组织面试。根据调剂专业的剩余名额、按申请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六、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电话:64253531、邮箱:zhuyan@ecust.edu.cn、办公室:实验十五楼325室。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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