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报考人员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县、乡基层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其中:有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在基层工作时间应满最低服务年限;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