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确认方式:拟录取考生须到学院现场签字确认
录取确认时间:3月21日8时--3月25日17时,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高职单招录取
拟录取考生及家长:
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江西省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拟录取考生”办理“录取确认”的事宜如下。
一、录取确认说明
拟录考生和家长须认真阅读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江西省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特别是关于“高职单招录取”的内容。 摘要:
1.3月21日,招生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21日起,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3.拟录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录院校办理录取确认(确认后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高职单招录取。
二、录取确认办理
1、3月21日起,学院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2、录取确认不要预交费用,费用标准、交纳方式与各省高考新生标准、交纳方式一样,均在新生正常报到时(8月底)交纳。
3、录取确认办理方式:“拟录取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现场确认,其它方式(如电话、传真、短信、电子件)不受理;签订《录取确认书》并确定录取专业,录取后专业不得调换。
4、录取确认办理时间:3月21日8时--3月25日17时(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时—12时、下午13时—17时),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高职单招录取。
咨询电话:0791—83809767、83806062
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