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是丽水市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作)专业丙级;规划设计乙级资质;节能评估一类资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划、建筑专业技术骨干3名(编外性质),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岗位要求 |
规划专业副总规划师 | 1 | 城市规划/城乡规划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十年及以上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经历;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具有较丰富的规划设计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沟通能力。 |
规划专业设计人员 | 1 | 城市规划/城乡规划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从事规划设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独立负责各类规划任务能力;具有规划编制、乡村规划工作经验的优先;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 1 | 土木工程/建筑学/工民建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备在甲级设计院从事建筑方案设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
二、招聘要求
思想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4月15日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到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办公室现场报名或发送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到292953136@qq.com邮箱。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2133265
四、招聘程序
经面试、审查后,择优录用。
五、录用后待遇
录用后缴纳五险一金,高薪聘用,待遇面议。
本公告解释权属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