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2016年鞍山市全国(省)劳动保障协理员统考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708 次  日期:2016-03-18 11:15:11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鞍山市全国(省)劳动保障协理员统考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劳动保障协理员

申报条件:

----劳动保障协理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两年以上。

(3)具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力)。

----劳动保障协理员(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一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相关职业一年以上。

更多信息请查看其他职业资格考试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2016年鞍山市全国(省)企业培训师统考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下一篇:2016年鞍山市全国(省)公共营养师统考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6年鞍山市全国(省)劳动保障协理员统考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其他职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