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公开招聘更多适合我县乡镇工作需要、懂乡音、熟乡情的优秀人才到乡镇工作,进一步完善招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制度机制。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6年五华县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6年五华县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职位表》(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0年3月3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6年3月31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3张同底照片,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于2016年4月8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31日、4月1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详见《2016年五华县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附件3)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其他佐证材料须于本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具体负责考务工作。
1.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五华县田家炳中学。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mz.wuhua.gov.cn//whrsj/index.html)上公布。
4、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mz.wuhua.gov.cn//whrsj/index.html)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具体负责。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对象,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