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单独招生?
所谓高职单独招生,是指经教育厅批准,由部分国家级、省级示范化院校“自行组织入学测试、自行确定入学标准、自行实施招生录取”的一种新的招生录取方式。
二、我院单独招生的测试内容及录取原则?
测试: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专业素养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总分500分,其中文化基础考试300分(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所
占比重70%,;专业素养分值200分,所占比重30%。
录取: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分,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在录取控制线上从
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确定专业。即各专业先录取第一志愿
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
三、哪些考生可以报考我院的单独招生?
1、已经报名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
2、已经报名参加2016年春季高考的职业高中及中专毕业的机械、维修、机电、电子、物流、贸易、商务、金融、会计、旅游等专业的的考生。
3、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2015年毕业生,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四、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吗?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毕业证书、就业派遣、学籍、编班学习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考生参加单独招生录取后能否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单独招生纳入国家高等院校招生计划,在高考前完成考试录取工作。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上述考试。
六、收费标准:
按照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1.学 费: 5000元/每生·年(以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为准)。
2.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根据不同标准公寓,600-800元/每生·年
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