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各(中心)卫生院院长的本届任期已届满,为更好地做好各(中心)卫生院院长的换届工作,根据省府办《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编定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1〕49号)的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卫生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用人渠道,建立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努力造就一支政治性强、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先进科学管理意识的基层卫生院领导队伍,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新一届各(中心)卫生院院长进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通过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好,文化素质高,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和组织观念强,思想作风过硬的基层卫生院领导队伍,以增强内部活力,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各项工作持续有序的开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谐稳定的原则;坚持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做好本次公开竞聘工作,决定成立竞聘工作办公室。
主任:黄月新
副主任:徐俊彦
成员:殷雨存、钟应声、梁智锋。
四、竞聘职位
彭寨中心卫生院院长
林寨中心卫生院院长
下车中心卫生院院长
热水中心卫生院院长
阳明镇卫生院院长
大坝镇卫生院院长
上陵镇卫生院院长
长塘镇卫生院院长
优胜镇卫生院院长
贝墩镇卫生院院长
古寨镇卫生院院长
东水镇卫生院院长
礼士镇卫生院院长
公白镇卫生院院长
合水镇卫生院院长
青州镇卫生院院长
浰源镇卫生院院长
五、竞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竞聘岗位所具备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改革开放意识和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事业心强,全心全意为基层卫生院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3、熟悉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经验。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掌握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识;具备管理基层卫生院的能力和经验。
4、具有中专毕业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卫生方面学历)和卫生系列执业资格,本县卫计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且从事医疗卫生工作5年以上。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沟通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时间安排
宣传发动:2016年3月10日—3月20日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七、竞聘工作程序
(一)制定竞聘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
1、将公开竞聘实施方案印发至各(中心)卫生院、局直各单位、局各股室,请各单位张贴竞聘公告,组织学习,做好宣传发动。
2、在县政府网、县电视台发布竞聘公告。
(三)报名
1、报名方式:从和平县政府网下载《2016年和平县公开竞聘各(中心)卫生院院长报名表》,或到县卫计局人事监察股领取《2016年和平县公开竞聘各(中心)卫生院院长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本人亲自到报名地点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地点:和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人事监察股,咨询电话2892167,地址:阳明镇福和大道沙里垇(县疾控中心旁边)。
3、报名提交的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之后当即退回),本人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白底相片2张(贴在报名表上指定位置),本人近三年工作总结(侧重于工作业绩)。
4、资格审核
由竞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核定报名人员后正式通知其本人。
(四)竞聘方法
本次公开竞聘卫生院院长采用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总分100分,其中面试占60%,考核占40%。
面试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60分)
面试以演讲形式进行。面试的顺序以抽签来确定。
演讲主题:如何当好卫生院院长(竞聘者脱稿演讲,时间为10分钟),演讲完毕各评委填写评分表。
2.考核(40分)
由竞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特别要考察其以往任职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同时征求相关镇党委政府或单位有关领导的意见。
(五)体检
应聘人员统一参加由竞聘工作办公室组织的健康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竞聘者面试(60%)+考核(40%)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选取前17名,且健康体检合格者为拟聘人选,若同一职位有多名竞聘者入围拟聘人选的,由综合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选择;若出现有卫生院院长职位的竞聘者全部未进入前17名或该职位无人竞聘时,该院长职位由服从组织调配的竞聘者中择优选取拟聘人选。
(七)任前公示和聘任
对拟聘人选按规定实行聘任前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计局给予办理相关聘用任职手续,聘任期五年。
本方案由县卫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