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6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考生可于3月中旬后登录我院招生网站(http://zb.zbvc.cn/)查看招生章程、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试方案等,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办理网上报名,考试时间预计安排在4月上旬,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我院招生网站将及时发布有关招生信息, 请予关注。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院单独招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已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可直接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考生由于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而不能参加院校单独招生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高考招生计划的一部分,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待遇完全相同。凡已被各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春季、夏季高考报考我院志愿。
招生咨询电话:0533-2348111,2821888,2342088,234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