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定于5月21日至22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5月21日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2日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于3月7日至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至3月30日。
新考生和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于3月15日至17日到指定地点(详见附件)办理报考条件审查。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报名表”和工作年限证明,网上交费通知单,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军官证)及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于3月24日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5月16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在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报考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提供真实齐全的审查材料。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考区或报名点、未交费、材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网上交费通知单”等具体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考试文件”栏目中的相关公示。
考试用书由考生自行到当地新华书店购买。
三、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人员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其“报名表”上盖章并收下,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聘任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最后,在“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将其退回给报考人员。
在报考资格审查中,审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和把握标准,防止违规审查和错审现象发生,尤其注意考生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和真实有效。要注意保管好审查资料,确保审查资料的安全完整,于3月21日前将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料送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五、有关要求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要求高,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者,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