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文件摘选)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文件规定,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注:1.报考条件中“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职务”为工程系列职称或职务,即“中级职务”为取得“中级工程师”职称或职务,“高级职务”为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职务;
2.任职年限从职称授予日期起,至考试当年12月31日截止,按足年足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