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济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5月21日 | 0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5月22日 | 0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14∶00—18∶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应试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五、工作安排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6年3月8日9∶00至2016年3月17日16∶00;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登陆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网站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单位所在地)选择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信息填写完整后,应试人员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将联系电话写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
2、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县市区考生持有关材料经单位审查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任城、兖州、曲阜、泗水、邹城、兖矿、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办理了人事代理的考生到人事代理机构初审),初审通过的,各报名点在报名表考生照片处盖章。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6年3月9日9∶00至2016年3月18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住建局工程建设科(洸河路建设大楼14楼(1403)房间,联系电话:3239809)现场审核。市直部门(济宁市直部门、高等院校、大企业、省直驻济宁市区单位等《济宁市人事考试单位代码表》上有单位代码的部门单位)的考生经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持考试报名表等有关材料到市住建局工程建设科现场审核。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要求,免收考务费。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后,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人审核状态,审核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已缴费”即报名成功。
六、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从业年限证明。
七、考试用书
2016年继续使用2014年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有关事宜请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联系。
八、特别提醒:
1、应试人员可于3月17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2、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未认真阅读试卷上“应考人员注意事项”而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3、应试人员应将报名上传的照片冲洗一寸、二寸照片各2张,以备办理证书时使用。
4、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6年5月3日9∶00至5月8日14∶3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网站打印准考证。
5、各报名点、市直各部门要加强考风考纪宣传,要特别提醒考生:“考后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监测,对于作答雷同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依法、诚信参加考试,既不抄袭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纵容他人抄袭本人答。
其他详情应试人员登陆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