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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长宁县招办2016年高考体检考生体检规则

来源:宜宾市大中专招生考试网   阅读:1330 次  日期:2016-02-29 09: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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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应在体检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体检场所,在指定的地点安静休息,等候编队受检。

二、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纪律,保持体检场所的清洁和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三、考生应与体检医生认真配合,如实回答医生提出的问题。

四、考生如有意见,应通过带队老师向当地招生办公室反映,不得直接与体检人员纠缠,以免影响工作。

五、考生在检查未结束前,不得离开体检场所。

六、考生不得向体检医生或其他体检人员探询检查结果。

七、考生应维护体检场设备设施和环境卫生,并注意自身安全。

八、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凡隐瞒既往病史中属《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为不能录取的疾病以及有影响健康和学习的其他疾病者;对犯有代检、涂改或私换体检表等舞弊行为的考生,不管任何情况,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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