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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温州市平阳县教育系统面向研究生和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提前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999 次  日期:2016-02-25 11: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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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温州市平阳县教育系统面向研究生和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提前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08〕16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6年我县教育系统面向研究生和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提前招聘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就业去向及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1 高中语文 平阳中学1人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部属师范院校国家免费师范生,或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以上师范类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高中地理放宽至全日制高校统招本科学历;生源、户籍要求:初中段限温州市内;高中段除高中地理生源、户籍要求温州市内外,其余学科不限。年龄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2 高中数学 平阳中学2人
3 高中化学 平阳中学1人
4 高中生物 平阳中学1人 、鳌江中学1人
5 高中政治 平阳中学1人、 鳌江中学1人
4 高中历史 平阳中学1人
7 高中地理 鳌江中学1人、平阳二中1人
8 初中语文 平阳县实验中学2人、平阳县昆阳镇第二中学2人
9 初中数学 平阳县实验中学2人、平阳县昆阳镇第二中学1人
10 汽修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 平阳县职业中专2人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生源、户籍不限;专业对口,具有与专业相匹配的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11 机械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 平阳县职业中专1人
12 服装专业课教师 平阳二职1人

二、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

1.报考高中、职高岗位对象,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以电子稿方式发送到报考学校联系人邮箱(具体联系方式及上交的报名材料见报名表)。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在面试前一天进行现场确认。

2.报考初中段岗位对象,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具体材料见报名表)到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407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进行现场报名。

3.报考人员只能按要求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4.应届毕业生相关证书未到(未发)的可先由毕业学校提供证明。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核。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初审符合条件的对象,统一参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的综合考核,考核分面试、开课(或试课)两个环节,面试成绩必须合格及以上,才能进入开课(或试课)环节。面试成绩只作为选拔开课对象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环节。如果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5:1比例的,直接进行开课(或试课)。

1.面试考核:面试按学年段与专业学科分成若干组,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对象的综合素质能力。合格为60分及以上。

2.上课(或试课)考核:分学段分学科统一集中组织。设置最低控制线,即上课(或试课)成绩按百分制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根据上课(或试课)考核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三)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标准执行。

(四)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往届生办理聘用手续、应届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应届生在秋季开学45天前,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职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或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考生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的,其空缺指标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开课(或试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制,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服务期应满五年(含试用期)。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58102919,0577-58102917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教育局

2016年2月24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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