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委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现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选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事人才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为海口综合保税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对象、人数、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海南省在编在岗的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数
科员岗位4名。其中:经济发展局(招商局)招商和信息统计科科员1名、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房产管理局)科员1名、社会事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员1名、园区管理局科员1名。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
2、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政审合格,原单位同意。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经济发展局(招商局)招商和信息统计科选调人员条件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统计、财会、数量经济、行政管理等;
(2)具有3年以上基层统计和相关工作经历。
5、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房产管理局)选调人员条件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城市规划、建筑学、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电气、给水排水等;
(2)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社会事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选调人员条件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安全工程、机械工程、电气自动化、化工工程、制药工程及法学等;
(2)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和相关工作经历。
7、园区管理局选调人员条件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
(2)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拟调人选和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ihk.lss.gov.cn)和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hkftz.gov.cn)分别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3月22日。
2、报名方式:登录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ihk.lss.gov.cn)和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hkftz.gov.cn)下载《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近两年(2013、2014年)年度考核证明、本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登记表的扫描印件发送电子邮件至wangyan5@haikou.gov.cn,不接受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2016年3月23日至4月10日
(1)根据本工作方案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由海口综合保税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负责。
(2)通知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具体通过电话或函件通知。
(3)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为1:5以上,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报海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选调。
(三)笔试、适岗评价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委托有关单位出题并阅卷方评分。分值为100分,占总分40%。主要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
2、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奖及年度考核、工作成果等方面考察报考人员胜任岗位的能力,分值为100分,占总分20%,适岗评价工作由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适岗评价见附件1。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占总分40%。根据笔试和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将在海口综合保税区门户网(http://www.hkftz.gov.cn)上进行公布。
(五)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我委会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2.入围考察人选须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体检证明等相关录用材料一并交给负责考察的工作人员。
3.核查。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提供的各类证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再次核查。
(六)确定拟调人选。根据笔试、适岗评价、面试和考察、资格核查等情况,工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拟选调人选确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
(八)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无实质影响的,按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实施及相关要求
(一)为了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刘辉平主任任组长,党政办主任黎晨、市公务员局考录处处长符开盈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黎晨同志兼任,成员由党政办人员及相关处室领导组成。
(二)公开选调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三)对在选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选调领导小组将及时向监督部门反映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四)选调对象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选资格;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亦自行取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口综合保税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王燕 0898-67205309 13907599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