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定于5月28日至2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5月28日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9日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
二、考生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于2月15日至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
2015年通过此项考试交费的人员,如继续报考原级别和专业的,按“老考生”报名,如更换级别和专业的,按“新考生”报名,原合格成绩不能使用。其他人员均按“新考生”报名。对已通过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可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6个专业中,选择其它一个专业报名,报名时选择级别为“相应专业”。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5月23日至2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同时登录宁波考试网打印“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在进行网上报名、交费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交费信息和信守承诺。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考区或报名点、选错考试级别或科目、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考试、注册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用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
有关“报考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等具体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考试文件”栏目中的相关公示。
三、成绩公布及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成绩经国家相关机构确认或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或报考相应专业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发给成绩合格证明,不再制发资格证书。合格人员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参加继续教育和申请注册,具体继续教育和注册事项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有关要求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要求高,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考场管理,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者,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号)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