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等有关规定,报考沧源县公安局等部门的鲁新仙等26名考生,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等程序,符合本次考试录用基本条件,拟录用为公务员。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
2011年8月31日——2011年9月6日
二、纪检监察机关对我县公务员拟录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何异议的,可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对调查属实或拟录用公务员提供虚假信息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其拟录用资格。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据实举报,对借举报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县 纪 委: 张建军 监督电话:7121108
县委组织部: 靳涛 监督电话:7123234
县人 社 局: 杨晓蕾 监督电话:7124760
中共沧源县委组织部 沧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