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校设校考的广西、山西、陕西、江苏等省份,按校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 我校未设校考的江西、山东、河南、湖南、贵州、甘肃等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省统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3. 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综合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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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1241 次 日期:2016-01-25 11:4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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