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2016年青岛大学山东省艺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易贤网   阅读:1196 次  日期:2016-01-25 11:33:23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青岛大学山东省艺术类录取规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录取原则: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我校投档,我校各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①报考音乐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的考生,按我校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按我校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③美术类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成绩合格线方有资格填报我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省考试院投档后按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未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我校美术类专业成绩合格线将在青岛大学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qdu.edu.cn),请考生注意查看。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2016年东华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下一篇:2016年德州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6年青岛大学山东省艺术类录取规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