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2016年贵州师范大学省外美术类/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易贤网   阅读:1089 次  日期:2016-01-25 11:13:58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贵州师范大学省外美术类/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2016年武汉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下一篇:2016年渭南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6年贵州师范大学省外美术类/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