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英语、数学由高到低录取。
2、在我校未设考点的省份招收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的专业联考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投档录取原则。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80分以上。
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
|
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
来源:易贤网 阅读:1182 次 日期:2016-01-25 11:12:44 |
上一篇:2016年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下一篇:2016年湖北理工学院美术类录取规则 |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6年新余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
相关阅读 录取规则 |
|